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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組織:

1.稽核室隸屬董事會。

2.稽核室配置1-2名專任稽核人員,其中一名為稽核主管。

3.內部稽核人員皆符合適用資格,並每年持續進修內部稽核相關之專業課程。

 

內部稽核運作概況:

1.協助各部門建立作業流程、管理辦法。

2.於每年度期末依據各作業循環及各部門當年運作情況評估各作業之風險,依風險程度訂定次年度的稽核計畫,呈報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

3.確實執行稽核計畫,經查核各作業後,提出稽核報告,如有發現問題,會持續追蹤改善結果,並作成改善追蹤報告,稽核報告及改善追蹤報告除交付各獨立董事外,並定期向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報告。

4.每年度至少一次由稽核室主導各部門進行內部控制自我評估,稽核室審查自行評估的結果,提出內部控制聲明書。呈報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通過。

5.定期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申報公司年度內部稽核計畫、內部稽核人員資料、稽核計畫執行情形、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及薪資報酬:

1.比照本公司一般員工任用及敘薪相關規定辦理。

2.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尚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及董事會通過。